你好!我想請問,2008年云南省公務員具體的開考比例是多少?如果某個崗位只招一個那開考比例是多少?謝謝!
回復:招考公告已經有說明,報名人數與計劃錄用數須達到3:1,否則將取消該崗位(特殊的經同級組織、人事部門批準的崗位除外),不足報名比例崗位也可由州(市)以上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商用人單位及考生本人調劑報名。錄用人民警察的崗位,若報考人員系公安專業(yè)(院校)畢業(yè)生,經批準可不受開考比例限制,上述人員在后續(xù)的筆試、面試階段仍受最低控制分數的限制。報名結束2周內,不符合開考條件的崗位在報名點及前述網站公布,因該政策原因導致無法開考的報考人員將由省人事廳退還報名費(詳細時間及地點見云南人事廳通知)。因考生原因屆時不能參加考試的,不予退費;在以往公務員考試中因違紀被公示不得參加2008年考試的人員但又通過報名,在報名結束后經比對誠信紀錄查出的,一律不予退費。
公告中的報名人數指的是報名通過審核并繳費的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