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面試對象。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末位同分的一起進入面試)。不足比例的,按實確定。
2.面試形式。01、02、06、07、15、16、17崗位面試形式分為技能測試和模擬上課兩部分,其他崗位的面試形式為模擬上課。
3.面試內容。
技能測試環(huán)節(jié):
01、02崗位:主要測試彈鋼琴、唱歌、跳舞、兒童畫、講故事;
07崗位:主要測試人物慢寫、水粉靜物默寫、書法;
06、16崗位:主要測試排球、籃球、足球、田徑;
17崗位:主要測試足球專項水平;
15崗位:主要測試聲樂、舞蹈、即興伴奏。
模擬上課環(huán)節(jié):為報考崗位相關教材范圍內的內容。
4.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成績,60分為合格分數線。應聘01、02、06、07、15、16、17崗位的面試成績按技能測試成績占40%、模擬上課成績占60%計算,其他崗位為模擬上課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