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規(guī)定表明:新建、改建、擴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五年內,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三年內不得挖掘。而如今道路動不動就被“開膛破肚”,甚至在短時間內被反復開挖,這樣背離法規(guī)規(guī)定的做法不僅浪費人力物力財力,給老百信帶的出行帶來不便,還嚴重破壞了城市形象,政府失信于民。馬路拉鏈難題的解決迫在眉睫。(評語:文章首段存在問題。一方面,觀點不夠完整。申論文章中,標題一般是文章的總論點,因此,本篇文章的首段中,應完整體現“合理規(guī)劃城市建設,破解拉鏈馬路難題”這一總論點。另一方面,部分表述不夠通暢。如“還嚴重破壞了城市形象,政府失信于民”,存在語病問題,應改為“還嚴重破壞了城市形象,使政府失信于民”。)
進行合理的規(guī)劃城市,政府應注重以下幾點:
第一,注重城市科學合理的總體規(guī)劃。一個不合理,不細致,沒有前瞻性的規(guī)劃能解決好問題么?
若政府能在總體規(guī)劃上考慮得全面一點、周到一點、超前一點,多想想未來,留點余地,我們的道路還會被反復開挖么?所以先由一個合理的規(guī)劃,那么后續(xù)不斷出現的問題就可以減少。
第二,改變政績考核的導向與方法。有些地方領導在不正確的政績觀影響下,在城市建設指導思想上拍腦袋決策,脫離實際,急功近利,重速度、輕質量,重外表、輕實際,重眼前、輕長遠,隨意更改城市規(guī)劃,無形中將“領導意志”凌駕于規(guī)劃的法律效力之上。所以我們要制定合理科學政績的認定,從中央一系列文件搭建起的考核評價機制,到各地干部上電視述職、群眾參與打分等完善考核制度,正確引導政績的導向。
第三,城市規(guī)劃的執(zhí)法力度亟待加強。城市規(guī)劃多變、朝令夕改,這些都反映了關職能部門沒有嚴格遵守城市規(guī)劃法,任意隨領導主意的變化而變化。法律若不能起到他應有的約束作用,那么官員的行為將存在極大的不合理性,出現這些問題也在所難免。
第四,引導公眾選擇合理的出行方式結構。出行是剛性需求,而出行方式則是彈性的,是可以調節(jié)的。改善出行結構,增加公共交通建設、改善換乘、提高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等綜合手段讓市民出行變得便利,那么路上就不會有那么多私家車,交通也不再那么擁堵。并且空氣污染也會減少,能源也會減少消耗?,F在很多大城市都出臺了汽車限夠,拍照限行等政策,在根源上減少車輛的數量,以治標帶動治本,為治本贏得時間的方式。(評語:1、部分措施論證過程缺乏有效整合。如“注重城市科學合理的總體規(guī)劃”,如何確保相關領導注重城市科學合理的總體規(guī)劃,要引導官員樹立正確的政績觀,而這關鍵要靠轉變政績考核機制。因此,建議你整合第一、二個措施論證層次,形成更為緊湊、連貫的措施論證層次;2、部分措施論證的針對性不強。如“第四,引導公眾選擇合理的出行方式結構……為治本贏得時間的方式”,并不是緊扣拉鏈馬路難題而展開的,針對性不強。建議以后注意仔細審題,準確把握文章的主題,再行文。本篇文章,針對拉鏈馬路難題,還可從宣傳教育,引導民眾自覺維護、執(zhí)行城市規(guī)劃等類似角度設立分論點,進行論證,形成全面的措施論證。)
合理的城市建設一個漫長的過程,需要多方努力,不是就交通論交通能夠解決的。所以我們要做好城市規(guī)劃、交通建設、文明培養(yǎng),只有做好相應的充足的準備,才能解決好現存的問題,破解我們的拉鏈馬路難題。(評語:部分內容邏輯不夠嚴謹。如“交通建設、文明培養(yǎng)”與“破解我們的拉鏈馬路難題”的關聯并不大,并不宜強加兩者的因果邏輯關系,建議重新進行調整,形成更為合理的內容邏輯。)
簡評:此題為命題作文,總體而言,做到了仔細審題,沒有另立文章標題,觀點明確,重點突出,其中除了文章首段和尾段中存在的部分細節(jié)問題外,最大問題是部分論述內容偏離了文章的主題,建議以后注意在緊扣文章主題的前提下,結合給定資料內容,行文,以免論述內容偏離題干要求的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