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察
考察工作在六安市人社局的指導下,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主要對被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yè)成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的,按照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最多可遞補一次。
二、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六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一周。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出具聘用報告,連同擬聘用人員考察材料、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查后,按規(guī)定報送六安市人社局辦理審批及相關手續(xù)。對違反公開招聘規(guī)定或未能在2016年11月30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等證件材料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公示結束后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