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任調入
公示期滿,沒有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管理權限辦理轉任手續(xù)。
其他未盡事項,由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聯(lián)系人:林艷,聯(lián)系電話:209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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