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合肥市瑤海區(qū)2017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guī)定,筆試結束后,經加分和查分程序,按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1:5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F(xiàn)將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其他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表)
二、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
時間:2017年4月10日(周一)下午2:30-5:30。
地點:明光路,瑤海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1樓會議室(三十八中學和平校區(qū)旁)。
三、須知事項
1.資格復審時,所有考生須提供以下證件、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筆試準考證、網(wǎng)上報名資格審查表原件。
2.部分崗位還須提供:(1)崗位所需要的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030001、030014、030015、030017崗位);(2)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還須提供勞動合同或社保繳費記錄原件(030001、030003、030004、030005、030006、030011、030012、030013、030014、030015、030016、030017、030023、030026、030027、030028崗位);(3)有相關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還須提供單位出具的崗位證明材料或任職文件(030001、030003、030004、030005、030006、030011、030012、030016、030017、030023崗位);(4)030011崗位還須提供在縣(區(qū))級以上報刊上本人署名刊發(fā)的稿件1篇。
3.若本人不能親自前來,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被委托人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需攜帶由考生本人出具的書面委托書,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對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現(xiàn)場辦理面試確認手續(xù),發(fā)放《面試通知書》。
5.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所空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有效遞補。
6.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同意繼續(xù)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錄用人員等考試收費標準的函》(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guī)定,按每人80元的標準繳納面試費用。
四、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五、咨詢電話:0551-64497458。
瑤海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