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學校事業(yè)發(fā)展需要,2014年我校決定招聘一批人事代理工作人員,現將方案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與要求
(一)熱愛教育事業(yè),具備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二)學習成績優(yōu)良,身體健康,心理素質好;
(三)組織觀念和責任心強,服從分配,有吃苦耐勞和團隊協作精神;
(四)作風正派,遵紀守法,無不良誠信記錄,沒受過任何處分;
(五)招聘對象:全日制普通高校符合就業(yè)派遣條件的畢業(yè)生,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除崗位另行規(guī)定外,一般需具備下列條件:
1.高等教育第一學歷應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yè)并取得相應學位;
2.外語水平要求:取得CET-4或以上級別證書或成績在425分及以上,或符合公派出國留學外語水平要求,或具有一年以上的海外留學經歷。
(六)年齡要求:除崗位另行規(guī)定外,一般為30周歲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七)獲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于報名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八)崗位要求“學生干部”任職經歷的,其任職時間計算截止到2014年5月31日。
(九)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條件。
二、招聘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信息發(fā)布
通過福建農林大學校園網(http://www.fafu.edu.cn)和人才招聘網(http://202.205.91.108/fjnlzp/)向社會公開。
(二)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符合條件者均可報名,每人限報1個崗位。
2.報名流程:應聘者須于2014年7月10日24:00前,登錄福建農林大學人才招聘網(http://202.205.91.108/fjnlzp/),根據“應聘指南”,完成“注冊、登錄、填報個人信息和附加信息、上傳證明材料、檢索擬應聘的崗位序號、確認應聘崗位”等程序,完成報名流程。
3.應聘者須于報名截止日期前,在我校人才招聘網上傳證明材料。上傳的證明材料應保證準確、完整、清晰;對于上傳的證明材料不準確、不齊全或模糊不清,資格審查時將不予通過。
上傳證明材料清單:①身份證;②本??坪脱芯可鷮W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yè)生可暫不提供最高學歷學位證書);③外語水平證明材料(CET-4或以上級別合格證書或成績單,或符合公派出國留學外語水平證書,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④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就業(yè)報到證(往屆畢業(yè)生須提供);⑤最高學歷學習成績單;⑥崗位要求“學生干部”任職經歷的,還需提供證明(需加蓋學院黨委公章);⑦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4.應聘者應如實提交上述材料,并于面試前現場確認。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和錄用資格;已被聘用的,將予以解聘。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由用人單位對完成網上報名的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審查后,崗位擬招聘人數與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1:3后方可開考。比例不足1:3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資格審查合格人選名單”由用人單位在我校人才招聘網“招聘公示”欄目公布。
2.現場確認。筆試面試前,用人單位對資格初審合格者的有關證明材料原件進行現場確認。
(三)考試
考試可單獨采取面試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者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工作技能。
若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則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參加筆試人員中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時,按實際人數確定;筆試、面試分數分別按40%、60%折算,二者相加后的綜合總分為考試成績,其中面試成績合格線為70分。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由用人單位在我校人才招聘網上公告。
(四)心理測試
所有進入面試的人員應進行心理測試。心理測試一般安排在面試的前半天,具體由用人單位與校大學生心理健康中心提前聯系。
(五)考核、公示、聘用
1.考核
根據綜合總分的高低,按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考核人員名單,由用人單位在我校人才招聘網上公布,并組織擬聘人員體檢與政審。
(1)體檢。由用人單位組織參加體檢人員在指定醫(yī)院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規(guī)定的標準體檢。不按要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當天,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一式一份;體檢表可從福建農林大學人才招聘網“文檔下載”專區(qū)下載(http://202.205.91.108/fjnlzp),并要求如實填寫個人基本信息,用A4紙雙面印制,黏貼一寸相片一張,現場提交給用人單位。
(2)政審。由各用人單位以實地走訪或發(fā)外調函方式,考察擬聘人選綜合表現情況。
2.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和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選名單由用人單位在我校人才招聘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3.聘用
公示無異議,根據有關規(guī)定由用人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被聘用人員人事關系由人才市場代理,所需費用自理;被聘用人員的黨、團組織關系可以轉至用人單位。
四、待遇
聘用人員待遇按照我校規(guī)定的人事代理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標準執(zhí)行。
五、咨詢
應聘者可直接聯系用人單位(聯系電話見附表)或人事科。
人事科:肖老師、施老師聯系電話:0591-83789190
福建農林大學人事處
201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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